一号文件的发布,聚焦乡村振兴需要更好的规划发展
时间:2019-03-7 浏览:2135次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文件主要内容是2019年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中央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坚定的走乡村振兴的扶贫攻坚战,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发展。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下,每个省、每个市、每个县都有自身统一的乡村振兴推进计划。从全域角度来看,乡村振兴包括省域层面的乡村全域振兴、市域层面的乡村全域振兴、县域层面的乡村全域振兴,也包括乡村本身的全域振兴。一号文件中着重强调要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或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县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实现乡村振兴要着力构建新格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对城乡协同发展作出安排,做好乡村振兴战略性规划和软性规划,涵盖范围非常广泛,既需要从生产、人才、生态、文化、组织等方面进行创新,又需要统筹特色小郑、田园综合体、全域旅游、村庄等重大项目的实施。
乡村振兴是一项关乎全局、着眼长期的历史任务,不是一个形象工程,也不是一个贸然行动。习总书记提出,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应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中央1 号文件提出分2020 年、2035 年、2050 年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每个阶段需要达成的成效。到2020 年,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生产能力、农民增收、
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等10 个方面实现基本的发展目标;到2035 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脱贫致富、城乡融合、乡村治理、生态环境四个方面须达到更加完善的发展目标;到2050 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