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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暂停实施

时间:2015-03-18 浏览:2312次

   

    2013年5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该标准实施近两年来,得到了各方的持续关注。就此,中国旅游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制定出台的背景情况?

    负责人:随着近年来我国出境旅游市场的持续高速增长,为提升出境旅游的服务质量,促进出境旅游市场的转型升级,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制了《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2013年5月,国家旅游局以2013年13号公告的形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国旅行社协会会同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记者:该标准实施近两年来情况怎样?

    负责人:该标准实施近两年以来,吸引了境内外一些旅游企业的参与,也引起了我国企业、国外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不同反映,并对“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对企业经营行为提出明确的限定”、“政府部门是否能够组织开展有收益的活动”、“该标准的实施是否突破了已达成的国际间协议的规定”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

    记者: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国家旅游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予以解决?

     负责人:我们认为,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是基于政府部门如何更好地实现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角度提出的,是积极的,有益的,也切中这项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要害,应给予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国家旅游局作为政府行政部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要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切实维护好政府部门的形象。为此,国家旅游局明确暂停实施该项标准。二是国家旅游局将会同有关行业协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特别是对实施主体、收费标准、服务标准,作出依法依规的明确界定。三是待对该标准进行新的修订后,将本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规范、指导、服务和协调职能的原则,明确由行业协会发布并组织实施。对于已经遴选出的优质服务供应商,继续由中国旅行社协会结合修订后新标准的实施,进行统筹管理服务。

    在此,我们也提请有关企业和有关单位,均不得再以国家旅游局的名义,从事对已经暂停实施的《出境旅游优质服务供应商认定与测评标准》的认证评定和组织开展有收益性的工作活动。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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